这到底是什么情况啊! 耿昊都快疯了。 此时此刻,他真想用手指捅破屏幕,指着作者君的脑门儿破口大骂: 瘪犊子,你到底会不会写书? 老子这边忙着救人呢,你竟然安排我去提亲。诚心折腾人是不是? 有本事,你特喵把燕酒歌写死啊! 老子倒是省事儿了。 立马拍拍屁股掉头回家。 爱谁谁。 爷不伺候了。 彩楠:“姑父,你莫要有心底负担。到时候,我和我的七十二位兄弟都挺你。” 耿昊无语。 仰望房顶,眼泪都快掉下来了。 “小楠啊!”人家都自认小侄儿了,耿昊觉得也没必要客气了,“我和你姑是真爱,提亲之事,姑父自有考虑。” (可不是得考虑,雪玲珑,姐妹花,老板娘,一个个的,都拿着爱的号码牌在前面排队呢!) “未来会发生什么,尚且不可知。” (人妖两族都要血战了,老子连自己该站哪个阵营,当人还是当巨人还没搞明白呢?真是操蛋。) “但有一点,姑父可以保证,我和你姑就是风随沙,蝶恋花,一生一世一起么么哒。” (远古契约,坑逼的玩意儿,狗都嫌弃,下次遇见,看我不拿你做擦屁股纸?) 如此深情的表白,都给彩鳞父子二人听感动了。 只觉得,妹子(小姑)能有幸遇见这样一位痴心绝对的爱人,这辈子,没白活。 值! “成吧!”彩鳞仰头,抬手猛捶了耿昊胸口一拳,“你心里有数就成,我妹子已晋升兽王境,寿元还有大几千年,充裕得很,你们的婚事倒也不必急于一时。” 耿昊狂点头。 天可怜见,不枉我一番苦心,终于做通大舅哥思想工作了,否则,彩鳞要来场拉郎配,他还真受不了。 因为,他刚刚稍稍探查了彩鳞体魄,得到的结果差点让把他吓成麻瓜: 资深兽王境。 气血充盈的如渊似海。 整个人就像一座行走的火山。 再一联想到森罗万象蟒的种族特性…… 他是半点儿对抗是念头都没有,心底想法只有一个。 彩鳞必须是我大舅哥。 亲的不能再亲的那种。 谁要敢有意见,我就剁了他。 就在这时,花鬼冥火急火燎的跑了回来。耿昊也没含糊,顺势探查了他一下。 嗯…… 结果很喜人。 被彩鳞打击掉的信心顷刻间就回来了。 花鬼冥,半步灵主。 实力和名字严重不对等。 一个抬抬手就能碾死的小卡拉米。 未等耿昊说话,彩鳞就直接帮他问了:“花长老,不知贵族大长老怎么说?” 花鬼冥讪讪一笑:“大长老同意了。 “他说九大圣族同镜花家合作,共讨人族,亘古未有,此乃足以震惊大陆的大事件。此事面前,没有什么事不能谈,更没有什么事不可以让步。” “既然妖蟒族怀疑吾族诚意,那我们就展现身为盟友的诚意。小巨人的请求,我们都答应了。下一枚阴鬼巢,归他。” “同时愿向前辈承诺,无论发生何种变故,必然全须全尾将小巨人礼送出城。” 闻听此言,彩鳞哈哈大笑。 “好!很好!” “贵族的诚意,我看到了。妖蟒巨人两族正急需像镜花族这样的盟友。” “讨伐人族时,还望贵族多多出力啊!”他意味深长说道。 都是老油条,花鬼冥秒懂彩鳞话语中的第二层意思,投之以桃,报之以李。 简而言之,妖蟒族原意带镜花小族一起玩耍,罩着他们去人族地界发财。 他喜不自胜,当即抱拳一礼。 “多谢前辈成全。” 二人望望彼此,再度哈哈大笑起来。一旁,耿昊咧着大嘴,也跟着笑了。 …… 彩鳞急于去阴魂谷其他城池。事情刚一敲定,便带着彩楠匆匆离开了镜花城。 不知何种缘故。在花鬼冥面前,他并未表现出同十分亲近耿昊的态度。 似乎助力耿昊,完全是看在两族交好的情面,顺手而为。 至少,花鬼冥是这样认为的。彩鳞刚一离开,他丢给大花篮一枚令牌,简单交待几句,便急急忙忙离开,找大长老报喜去了。 至于大花篮…… 不愧是生意人。 办起事儿来,嘎巴溜脆。收好灵魄定金,领着耿昊便向族内秘地走去。 由于镜花族秘地在船底,路程不近,二人走了约有一炷香的光景,一路走下来,耿昊算是对邪修有了粗浅认知。 简而言之,可以概括为一句话: 不为人子。 说的粗俗些便是: 这群狗艹的,真特么不是人。 尸山血海,白骨京观什么的,都是摆在路两旁的街景,各种各样的血肉缝合怪,在街面大行其道。 最令人感到惊悚的,还是城内居民。 如果说黑木林的魔修是凶狠残暴,那么镜花城的邪修则是癫狂诡异,瞧着令人心底发慌。一个个,瞧上去就跟精神病似的。这章没有结束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! 木然,恐惧,狂喜,悲伤,绝望……各种各样的情绪几乎在这群人脸上凝结成了符号,可想而知,他们经历了怎样的折磨。 耿昊想起了关于邪修的传闻: 邪修是一群极其善于从生灵情绪波动中获得力量的修士。 早年间,大陆曾用一则寓言来界定正道修士,魔修和邪修。 对此,几乎没有人有异议。 如果走到马路上,遇到一条龇牙咧嘴的野狗,正道修士的做法是视而不见,淡定路过。 魔道修士是逮住野狗,噗噗两刀捅死,剥皮炼骨,再凶狠些,还会把野狗魂魄炼制进法器。要的就是有仇当场报,绝不拖泥带水。 至于邪道修士…… 他们的做法就完全不可揣度了。 欢喜派,会拉着野狗去给他配种,从野狗散逸出来的兴奋欢快情绪中获得力量。 恐惧派,会拉着野狗去给牛马蛇配种,从野狗哀嚎恐惧中获得力量。 绝望派,会当场嘎掉野狗睾蛋,再给他喂大堆催情药,然后再将它丢进母狗群中。 惊奇派,会将野狗的嘴巴缝到他屁股上,看它能否实现自循环…… 愤怒派会找到野狗的妻儿老小,当着它的面把它们嘎了,然后在它面前吃狗肉火锅…… 凡此种种,邪修的脑回路只有你想不到,没有他们做不到,突出的便是不杀你,就是恶心你。 一颗老鼠屎就能坏了一锅汤。 哦,对了 。 寓言中的野狗换成万族生灵也没毛病,毕竟,在邪修眼中,任何生命都是提供情绪价值的“小马达”。 所以,大荒修士有个共识。 野外遇到邪修,要么赶紧逃跑,要么赶紧打死,否则,一旦接触时间久了,他们保准对你“有想法”。喜欢别惹那个男人,他在养娃儿请大家收藏:(www.qibaxs10.cc)别惹那个男人,他在养娃儿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