还是寄望于张良吧,如今,她可是把身家性命都交托于他了。
成事在天,谋事在人,为她前往咸阳的青年,可是千古第一谋圣呢。
想到那双黑漆漆的眼睛,黎筝心中的烦躁就稍稍减轻,又慢慢平复。
“知道吗?盗倜!盗倜也抵达我们军营了!”
周边的将士们行径黎筝的身侧,围簇着朝一个帐篷边涌去。
盗倜?
黎筝差点都快忘了这个与她比试的信使了。
今日是比赛开始后的第五天,在对方的手中,并没有同她一样的小地图,并没有脚程快续航长的千里马,还必须跑到驿站更换马匹。
盗倜,居然也在第五天的时候抵达军营了吗?
黎筝有些微的惊讶。
毕竟系统给出的最快抵达时间,也要六到七天。
在此基础上提前了两天,完全可以说是人类的极限了。
“走走走,快去看看盗倜,他向来是常胜冠军,这次输了也不知···”
“行了行了,都回去,看什么看,我刚从军营门口换岗下来,才看见盗倜没一会儿,他是往死里赶才在今天天黑前赶到的,人累得都快昏过去了,现在正找休息用的空帐篷呢!”
“可是,我还想找他帮我顺路送封信到家里——”
“人家明天才走,你明天找他就好。”
黎筝耳朵轻动,目光若有所思。
盗倜确实是个人才,在传信方面除了她这个挂逼之外,估计是举世当之无愧的第一。
如果能拜托他一件事的话——
第144章
高堂大殿里, 手持圭臬的大臣们安静的低垂着头颅,视线虚虚地盯着一处,看似发呆, 心神却半点没有涣散,他们一双双耳朵高高地竖起,等待着上首玄衣纁裳的君王发号施令。
“哗啦”,卷曲的指节翻过有些褶皱的纸张, 行迹潦草的文字烦躁地爬过嬴政的神经, 阵阵的厌恶与愤怒之感油然而生。
这是男人第二次阅读这份“奏折”,洋洋洒洒的文章里没有出现什么高深的典故,没有使用什么诘屈聱牙的词汇, 全都是秦国人熟悉的日常用语,然而排列组合成了现下所见的模样,却是字字句句的居心叵测,暗藏杀机, 叫看的人暗自心惊。
得是怀揣着多大的恶意,才能写出这样的东西来?
得是出于何等巨大的利益的蛊惑,才能从中诞生出此等可怖的杀意?
嬴政面色沉沉,像是锅炉的底部一样黝黑。
“啪”的一声,他将手中的奏折重重摔飞到地上。
称不上惊天动地的响声, 却让整个凌霄宝殿都为之震动了三下。
最前排低头含肩的臣子,被吓得整个身子都在抖。
嬴政不怒自威的眼睛淡淡掠过那害怕地想要退后的臣子,听不出情绪波动的声音在大殿中响起:“谁将这东西混在奏折里呈上来的,自己出来!”
天子一怒,浮尸千里, 在律法森严的秦国就更是如此。
身材微胖,肚子微隆的臣子头垂得更低了, 他小心地斜侧着眼睛,动作不引人注意的往地上被砸得摊开的纸张上看去,隐约看到几个小字“万扈黎坚持去往前线,恐有贪图军权之嫌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