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他那混沌黑暗的人生中只亮起过一盏明灭闪烁的灯火,便是她雨夜那天、撑着伞向他走来的脚步声。
只是彼时的他并没有意识到这一切,直到分别的这天终于来临。
他一动不动地望着她,眼睛也舍不得眨上一眨。
时间在这一刻仿佛凝滞了,又仿佛如奔流入海的江河般越走越快。
他此生从未如此认真、如此贴近地看过一个人,他的记忆中也从未有过如此鲜活的面孔、如此动人的气味、如此热烈的温度。
他想将关于她的一切都掰开揉碎、吞进肚中,唯有这样,他才能不遗漏下一点一滴的细节。
然后他迟缓地伸出左手的一根手指,小心地穿过虚无的空气、轻轻触碰了下她的额头正中。
他想知道未来那里面是否还会有他的存在。
手指缓缓下移、隔空停在她安静闭着的双眼上。
他想知道自己在她眼中的最后一面到底是什么样子。
往下、再往下,他的目光和手指都停在了那张紧紧抿着的嘴唇上。
他想、他想……
在他搞清楚自己究竟在想什么之前,他已经有所动作了。
他微微仰着头、用一种近乎虔诚的姿势靠近她的脸。
淡淡的薄荷气味将他包围,他的唇就停在距离她不过分毫的地方,可就是这分毫的距离,他却无论如何也跨越不了。
他只能停在那里、望着她的脸,从眉尾的那颗痣看到唇角微微凹陷的小窝,从沾了细碎尘埃的睫毛看到鬓角那撮发黄的细软发丝,怎么看也看不够、怎么看也看不完。
身后的晨起的那片蓝光越来越亮,早起的鸟儿已经开始在枝头聒噪。
床上的女子微微皱了皱眉,呼吸声顿了顿、随后浅浅翻了个身。那道离她不过分毫的影子终于退开来。
他必须要离开了。
李樵站起身、退开来几步,最后望了望床上的人。
只这一眼,他感觉自己已用尽了平生的全部力气。
他只有这一眼的机会了,他必须牢牢抓住这唯一的机会,将她的样子永远记在心中。
若他再也见不到她,余生他便要靠这最后一眼度过。
第201章 思念的歌谣
果然居的秦掌柜回来了,只是人似乎受了点皮肉伤,在家中卧床几日才有动静。
村里的老主顾们听闻后纷纷送了些土鸡蛋、青艾糕一类的吃食过来,但除了象征性地问候几句,对此似乎也并不大担忧。
丁翁村田间的野草踩倒后半日便能立起来,果然居的秦掌柜自然也花不了太久。
事实证明,朝夕相处了这些年,大家对秦掌柜还是有几分了解的。
一天过去,秦九叶一直在床上维持着同一个姿势,脑海中思绪万千、似已度过千年。
三天过去,她已能扶着墙下床走动,背着手在院子里转来转去,指挥着金宝将过去这些天耽搁下的活计一一整理妥当。
七天过去,她开始撑着身子到前厅坐诊,起先坐半天,后来坐一整天,再后来从天没亮坐到入夜,就同以前一样。
没有了那远房阿弟“二掌柜”,金宝重新成为了果然居里唯一的小药童,虽说干活比从前利落了不少,但模样依旧没什么长进,果然居的生意也跟着清冷了些,从前总是上门求药的窦五娘近来都瞧不见人影了。
起先几乎每日都有人问起,怎地不见了那位乖巧伶俐的果然居“二掌柜”?那秦掌柜闻言只淡淡说上一声:回老家了。多了的一句没有。
再后来问的人便少了,可私下议论却多了起来。
有人说,许是司徒家那孩子不能“容人”,觉得自己的地位受到威胁,找了个借口将人挤兑走了。
还有人说,那姐弟二人之间可能生了嫌隙,而这嫌隙八成是因为银子,毕竟谁不知道果然居的掌柜最是吝啬,在那样的地方做工,也只有金宝那样的木墩子才待得住,人往高处走、水往低处流,有能耐的自然是要去见识外面的天地的。
甚至有人说,那秦家阿弟本就是因为身子弱才来投奔果然居的,眼下瞧那秦掌柜闭口不提、面色沉郁的模样,只怕不是病重了没留住、让老天爷收了去,只可惜了那样一个标志的人,真真是“红颜薄命”啊。
对于祖祖辈辈生活在巴掌大的小村里的人来说,自己眼皮子底下这一亩三分田的事聊起来最容易上口,那些搞不明白的糟心事反而没人提起。譬如那天夜里出现在村子里的血迹,譬如那消失了几天又回到村里的窦五娘,譬如那位骑着高头大马、穿着一身黑甲的年轻督护,又譬如村外老桃林里埋着的那些素未谋面的陌生少年少女们。
一切都像是没有发生过一样,只有村口那断了一半的老榆树在无声宣告着:那夜确实曾发生过一些事情。
伏天将近,农忙的季节又快要到了,村里人趁天还没亮便下田干活,到了日头高挂、最是闷热的时候便聚在村中那棵老槐树下谈天,聊鸡鸭,聊菽粟,聊谁家又添新丁、谁家又遭了难,七嘴八舌到了激烈处又齐齐叹口气,末了以抱怨今年的天气和收成告终。
九皋的雨依旧没有要停歇的意思。不止是九皋,整个龙枢都泡在了水里。
良田十有九涝,剩下的苗子也病病歪歪,一整日面朝黄土背朝天地劳作过后,所有人都站在田里叹气。
入夏后降下来些的米价又暗中涨了回来,附近的村子都在议论,今年冬天比之上一年有过之而无不及,怕是注定不会好过。
秦九叶扎紧了束发的带子、泡上最醒神的薄荷茶,在药房和诊台之间一转便是一整天,督促起金宝简短而严厉,凡事都会追个有始有终。金宝哭天抹泪了几日,最后也只得认命,倒也渐渐有了些“二掌柜”的样子,能够一人撑住半间药堂了。
半个多月后,窗根底下那棵从听风堂移来的荷香兰开花了。
那棵兰花曾是老唐的心肝宝贝,只是人在的时候总是半死不活的,如今人走了,倒是想开了。
花开当日,秦九叶拎起药箱,带着金宝进城去了。
春天的时候,她还几乎从未在城北走动过,眼下却已是熟门熟路。只是她这次进城不是去见那些熟人,而是去收债的。
收账能收到城里去,也算长了能耐。从前果然居账本上最遥远的名字也不过是城东外的某个村子,大户人家的生意她向来是不敢沾手的,总觉得那样赚来的银子迟早惹来麻烦。然而如今她已不这么想了。毕竟这九皋城里就不可能有比天下第一庄与孝宁王府更大的麻烦,她早已是“百病缠身”,何惧区区几只蚊蚋虱子?不如趁机捞些金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