呵呵!狗男人!不要脸!
他收回刚才的那句话。
就算看在烫金黑卡的面子上,大战一回都不可能了。
再战,他就是狗!
何榆越想越气,抓起陆木的枕头,就朝着他狠狠砸去。
可惜,手臂软绵无力,砸枕头的动作,被他硬生生丢得轻飘飘,不是发狠,更像是在撒娇。
于是,理所当然换来陆木的好一通蹂躏,等何榆下床时,脚趾头都是软的。
“呸!”何榆现在浑身上下都是软的,只有嘴最硬,“不要脸!狗东西!”
陆木笑呵呵地把小孩抱进浴室,把人安置在自己身前和洗漱台之间,一手搂住他,防止他软倒,一手帮他挤牙膏。
伺候得别提多贴心了。
要不是何榆坚持,陆木还能亲手给他刷牙、洗脸。
洗漱完毕,陆木要抱着人出去,给穿衣穿裤,还半蹲着帮着穿袜子。
何榆挠挠头,颇为不自在,嗓子沙哑着提醒,“那什么……木哥,我能自己穿的。”
他只是手软脚软,不是断手断脚。
再说,他长这么大,还没被人这么伺候过呢!
这让何榆颇为不自在。
男人带着薄茧的大掌,牢牢扣住他的脚踝,黑与白的对照,就像他们不对等的身份一样,好像不能相融,却又好像莫名相衬。
“别动。”陆木抓着何榆乱动的脚,不让他乱动。
陆木其实也没怎么伺候过人,他和其他四人一样,在成为五爷的心腹保镖之前,出身也在中阶层的小豪门。
只不过,他们都是小豪门里的小透明,不是不得宠的弃子,就是上不得台面的私生子。
在被收入陆家之前,他们除了衣食无忧之外,只有先天的体能优势。
后来,加入陆家的保镖营后,一直忙于勤学苦练,学习各种各样的技能,但大部分的技能都是围绕如何保护陆五爷的。
所以,陆木最熟练的是杀人技。
像这么照顾媳妇儿的技能,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,生疏的很。
但偏偏,何榆也从没被人这么伺候过,以致于陆木就算伺候得粗手粗脚,也还是把何榆感动得不行。
看陆木的眼神,羞愤中还多了几分爱恋,勾勾缠缠的。
陆木的声音低沉得可怕:“……小孩,你再这么看我,你身上这身衣服,可就穿不住了。”
这种熟悉的,带着侵略性的,让何榆欲罢不能的声音,落进耳朵里,吓得何榆当即就怂了。
收回目光,左顾右盼,躲躲闪闪,生硬地转换话题,“木哥,你今天不用工作啊?”
看出何榆的不自在,陆木顺着他的话回答,“今天没什么重要的事情,特意请假在家伺候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