张楚对于他们的怀疑,自然是心里清楚的。 “孙老神仙,这自然就是猪肉。” “其实,真说起来,猪肉才该是百姓的口粮肉。” “这玩意,产量大,但凡家中能好好养上两三头,差不多就足够一家人一年的吃食了。” “等到明年,北山县会寻一片地方,开始大规模的饲养生猪。” “猪肉,这么好的东西,该走进寻常百姓家中,你们瞧,多么好的肉啊,若是就这么浪费,岂不是可惜?” 张楚拿过来碗,满满的盛了一大碗,递给了程处默。 程处默自然也清楚大哥把这第一碗给自己的道理。 毕竟,不论是按照年纪还是说按照辈分,自己都当是要排到最后面才是,现在大哥主动递过来第一碗,便是让自己当第一个尝试的人。 猪肉这东西,虽说有秦川肉,猪肉头这些前车之鉴,可,真的能让贵人们从心底里接受,还是不太容易的。 程处默当然愿意第一个尝试。 在陇右这么长时间,别说猪肉了,什么不吃?能吃饱饭,能有油腥,便已是难得的好吃食了,容不得他们挑三拣四。 更何况,这猪肉炖粉条,乃是大哥亲手所炖,色香味俱全,万万不是其他普通吃食能比的。 而且,他还真的饿了。 刚才和李渊,李世民,程咬金他们饮酒,几乎就没有吃太多东西,毕竟诚惶诚恐之中,还要说吐谷浑的那些事,实在是不好一直咀嚼食物,打断节奏,没法子,陪酒嘛,自然是得有陪酒的态度。 所以,这会捞过来一碗猪肉炖粉条子,便真的是忍不住了。 用筷子撅起来满满一筷子肉,一口便吞了下去。 只是,在嘴里嚼了嚼后,双眸骤然一亮,便是二话不说,埋头便狼吞虎咽。 这肉,好吃!!! 这菜叶,好吃!!! 这长长的,晶莹剔透却又软软的东西,更是好吃。 还有这肠子里面红红的东西,一口咬下去,真的是要香死了。 这,是猪肉? 这能是猪肉爆出来的香味? 而且肉香味之浓郁,甚至都要比羊肉还要能更让人接受,毕竟,羊肉之中多少也是带着腥膻味的,当然,之前他们并不觉得羊肉有什么,可和猪肉这么一比,羊肉的腥膻味多少就有些浓郁了。 甚至,不仅仅是瘦肉,更是那肥肉,特别是肥肉带着瘦肉一起的肉片,口感软绵而有滋味,一口下去,满嘴都是香气。 程处默双手捧着,他开始放慢速度了。 他要细细品味。 他要细细感受。 他要让自己的舌尖,好好的享受这一场真正的盛宴。 或许对于后世的人而言,肥肉过于油腻,很不好吃,但,对于大唐人而言,对于程处默这种艰苦驻扎陇右的边军而言,肥肉,就好比美人。 一口下去,爆开的那种满口油脂的味道,不论是羊肉,还是牛肉马肉,亦或者珍贵的鹿肉,熊肉等等,都是无法媲美的。 “真香!!!” “真香!!!” “大哥,这肉,真的是猪肉?这肉,是我这辈子吃过最香的肉了!!!” 程处默高呼,片刻间,他手里满满一碗猪肉,皆是已下肚,舌头舔着锃光发亮满是油脂的嘴唇,意犹未尽。 孙思邈,李渊,李世民,程咬金他们的脸色也都略有触动。 谁都知道,程处默这话绝对不是装出来的,而是发自肺腑。 张楚笑笑,便开始给众人盛碗了。 便盛还边说道:“猪肉,真的是老天爷给咱们最好的肉食,你们瞧着,等到猪肉普及之后,怕是有很多百姓都再吃不下羊肉了。” “羊肉虽嫩,可价格却要远远高于猪肉不说,特别是那腥膻味,或许男子还好,可是咱们大唐的女子,等吃惯了猪肉,便无法承受羊肉那股味道。” 这话,张楚一点都没有夸大。 对于羊肉的喜爱,男子是明显要多于女子的,后世的一些论文调查中也多有指出。 孙思邈接过来,他放在鼻子下面用力吸了一下。 果真如同程处默所言,一点骚腥味没有不说,那纯正的肉香,直扑鼻子。 而且,不像是秦川肉,猪肉头那样多是酱料的味道,这是真正的纯正肉香。 特别是当众人拿起筷子,放进嘴中之后。 “嘶········” 所有人都倒吸了口凉气,难以置信的猛地抬头,特别是李渊,还大大的喝了一口肉汤,满脸的褶子都好似牡丹一样盛开了。 这猪肉的味道,他们之前所想,差不多都是和秦川肉一样。 可,当真的入口后,却是发现截然不同。 爽口,鲜美,嫩滑,筋道,喷香! 这感觉,是他们之前从未所想到过,并且体验过的。 更别说,之前他们喝了不少的酒,这会肚子里正是空虚,而当这一大碗猪肉炖粉条放在眼前的时候,一个个的,任谁也撑不住了。 一口肉下肚,一口汤下肚,便彻底被征服。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 特别是再吃上一口柔软的大饼。 不一会儿,满满一大锅的猪肉炖粉条,便见底了。 而众人几乎都是一个姿势,那就是坐在凳子上,身子极是放松的依靠着桌子,双手轻轻揉着比西瓜还要浑圆的肚子。 满脸的满足。 满脸的舒坦。 满脸的欢喜。 食物带来的愉悦感,是任何感觉都代替不了的。 “这猪肉········神了。” “真的是神了。” “竟这么清炖一下,便如此好吃,这味道,真的是彻底颠覆了老夫的记忆!” 孔颖达难以置信。 “太岳,还有那个细细的,长长的,晶莹的东西叫什么?奥?它就是粉条?这是用什么制作的?朕怎么从未吃过?” “这味道,也绝了,刚才朕跐溜一口吸进去的时候,哎呀,那感觉········真的是········” 李世民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形容粉条了。 这吃食,第一次吃,便彻底惊艳了他。 “还有那个菜叶和圆滚滚的红片片,嗯?叫白菜和血肠?这吃食,太岳,你是怎么研究出来的。”李渊高呼。 他喜欢血肠,这锅里的大半血肠,都入了他的肚子。 还有白菜,让众人照样记忆深刻。 白菜能成为冬季里的绝对绿色植蔬,甚至能霸占后世百姓的餐桌,它的味道,它的口感,说实话,足已称得上老少皆宜和千锤百炼! 这是汉人千百年严选出来的成果,怎么可能会差?!!!喜欢大唐十万里请大家收藏:(www.qibaxs10.cc)大唐十万里七八小说更新速度全网最快。